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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学院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科院党政办字〔201665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学院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湖南科技学院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学校1216日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湖南科技学院

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试行)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永组发〔201512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基层党支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推动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按照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从党建基础工作入手,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和基本台帐建设,实行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有效夯实党的基础。经过五年左右时间,全面实现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比学赶帮浓厚氛围,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展示新时期基层党组织的新形象,师生的满意率、认可度大幅提升。

二、目标要求

(一)基本组织规范化

1.合理设置党支部。单位或部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2.调整优化设置模式。着力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在党员人数较少、业务相近的处室、系部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要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党小组。

3.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增强届期意识。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报党委批准。党支部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报告应提前3个月报党委审批。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并在届满3个月前报党委审批。

 

(二)基本队伍规范化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党建责任充分落实,各项任务全面完成;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

2.党员队伍作风优良。重点开展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纪律作风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支部委员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促使党员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3.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过硬。各基层党支部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 拓宽视野,严格选拔,加强培养,强化锻炼,加强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重点解决好入党积极分子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不断增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能力,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基本活动规范化

1.学习教育活动经常。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一般情况下,党课每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通过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等各种形式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净化风气、纯洁思想,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2.组织生活会严格。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坚持“一会四评”,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每一名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应在会前与每一位党员沟通谈心,每名党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主题实践活动鲜活。各基层党支部要紧贴实情,紧靠中心,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制定具有单位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个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4.党员联系群众活动深入。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与党支部联系制度,经常深入联系支部了解情况,参与重大党建活动,指导党支部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党建工作的落实。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师生中去,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虚心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和要求,尽力为师生排忧解难。建立支部联系班级,党员联系寝室制度。全校副处级干部要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进村入户,访贫问计,与贫困户共谋发展。

5.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扎实。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对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结合年终考核时进行。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的除名、劝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要及时上报党委审批。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宣布除名,报党委备案。

(四)基本制度规范化

1.党员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

2.党员发展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发展对象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政审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有计划、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党内监督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述职述廉、重要情况报告、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等制度。

4.党内激励关怀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党内表彰激励、人才培养、谈心谈话、定期慰问、生活关怀等机制,切实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及成长进步,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五)基本保障规范化

1.活动场所保障。1)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并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牌;(2)党员活动室内有相关制度上墙:党旗和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党员监督岗、党务公开栏(包括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费收缴登记、发展党员情况等内容)、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等;(3)有学习教育必须的硬件设施,如电视机、影碟机、电脑、投影仪等党员电教设备和必要的图书资料;(4)有专人管理党员活动室,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并存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可共同使用党员活动室。

2.活动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运行的有效前提,严格按照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配备支部活动经费,党支部要将党建经费专款专用。

(六)基本台帐规范化

1.党组织工作台账。1)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2)党组织会议记录资料;(3)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4)党务公开资料;(5)考核奖惩资料。

2.党员教育管理台账。1)党统资料、党员名册、党费收缴使用等基础资料;(2)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等记录资料;(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等资料;(4)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来信来访接待等资料;(5)党员学习教育等其它资料。

3.发展党员工作台账。1)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预备党员名册、正式党员名册等;(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会议资料;(3)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资料;(4)入党积极分子综合审查材料、发展对象政审材料;(5)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组织部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

4.特色党建工作台账。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三、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适应党建新常态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对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落实直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直属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各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局面,有领导、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党组织建设管理水平。

(三)典型引路,注重宣传。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介在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并广泛宣传推广,促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开展党建工作与完成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党建+”理念,积极探索和总结党支部工作法,切实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各直属党组织要组织所属党支部对照《湖南科技学院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见附件),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从2016年全面实施,计划三年内完成。

2.自评自查。年初,党支部要确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每年9月开展自评自查,认为已经达标的,向直属党组织申请进行达标验收。

3.初步评审。直属党组织要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进行初步评审,

4.考评验收。学校党委在各直属党组织初步评审的基础上,采取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各直属党组织初评达标的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对初评达标的党支部,按“优秀”或“合格”评出达标等次,及时反馈,并在每年10月底前将名单和考评情况报市直工委复核审定。对未达标的党支部不评等次,直接反馈考评情况。

5.复核审定。每年12月,学校党委结合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各直属党组织初评达标的党支部随机抽查,对评级情况进行审定。

6.结果运用。各直属党组织要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评级为“优秀”的党支部,要巩固成果、形成常态;评级为“合格”的党支部,要努力升级、争创优秀;尚未达标的党支部,要制订整改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整改。

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重点内容,并作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附件: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加减分标准

自评

得分

党总支

考评得分

组织部

复核得分

基本

组织

10分)

支部书记和支委选配

6

正式党员3人以上未成立党支部的扣2分;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未成立支部委员会的扣2分;党支部设置过大又不设立党小组,不便于开展活动的扣2分。

 

 

 

支委班子

换届

4

支委班子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无故或未经批准不按期换届,扣2分;换届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的,扣2分。

基本

队伍

15分)

支部书记

选配

3

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不是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扣1.5分;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其它班子成员空缺超过半年,扣1.5分。

 

 

 

支部书记

述职

3

支部书记未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成员5述职,扣3分。

 

 

 

支部书记

讲党课

3

支部书记未按要求讲党课,扣3分。

 

 

 

支部

民主集中制

3

支委班子不按程序行事,贯彻民主集中制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的,3分。

 

 

 

党员作风

优良

3

党员有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被校纪委或上级通报的每人次扣2分,受到纪律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

 

 

 

基本

活动

20分)

发展党员

4

不按规定的程序确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扣2分,入党积极分子未参加分党校培训的扣2分,不按规定的程序确定和培养党员发展对象的扣2分,发展党员未报或漏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审批每例扣2分;发展对象未参加党校培训的扣2分。

 

 

 

工作计划和总结

2

党支部无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的,分别扣1分。

 

 

 

开展学习

教育活动

4

支部党员集中学习时间少于24次的,每少一次,扣1分;支部未按要求抓好各类主题学习教育的,扣2分。

 

 

 

党员联系

群众

2

建立支部联系班级,党员联系寝室制度,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副处级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等,未开展的每项扣2分。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

全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扣4分;组织生活会未按“一会四评”程序召开,扣2分;无整改问题清单、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分别扣2分。

 

 

 

主题活动

2

未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主题活动的扣2分。

 

 

 

完成上级

安排的任务

2

未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党内活动,每次扣1分。

 

 

 

基本

制度

15分)

“三会一课”制度

4

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一次,少一次扣1分;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个月一次,少一次扣1分;支部书记上党课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1分。

 

 

 

党费收缴

制度

3

党员未依党章规定按时足额交党费,每例扣2分;支部未按时向上级缴纳党费,扣1分。

 

 

 

双重组织

生活制度

4

党员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每人次扣1分。

 

 

 

谈心谈话

制度

4

支部书记(委员)每半年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1次,每少1人次扣1分;支部全年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工作和思想动态的,扣2分。

 

 

 

基本

保障

20分)

支部活动

场所保障

14

1)支部开展活动没有固定的专属或共用场地,扣4分;(2)党员活动场所,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牌;党员活动室内有相关制度上墙:党旗和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党员监督岗、党务公开栏(包括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费收缴登记、发展党员情况等内容)、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等;每少一项扣2分。

3)有学习教育必须的硬件设施,如电视机、影碟机、电脑、投影仪等党员电教设备和必要的图书资料;每少一项扣2分。

4)有专人管理党员活动室,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并存档。每少一项扣2分。

 

 

 

支部活动

经费保障

6

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不充分、影响支部工作顺利开展,扣3分;党建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扣3分。

 

 

 

基本

台帐

20分)

党组织工作台帐

5

未建立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特色工作安排、进展情况、总结、党组织会议记录资料、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党务公开资料、考核奖惩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党员教育

管理台帐

5

未建立(1)党员名册、党费收缴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等基础资料(2)党员活动、“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等记录资料(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评议材料、评议工作总结、重点对象处置情况等资料(4)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来信来访接待等其它工作资料(5)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和学习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发展党员

工作台帐

5

未建立(1)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推优”会议资料;(3)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资料;(4)入党积极分子综合审查材料、发展对象政审材料;(5)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公示情况等。每少一项扣1分。

 

 

 

特色党建

工作台帐

5

未建立党建特色工作台帐的扣5分。

 

 

 

20分)

取得工作

成果

6

党支部建设有特色,创造了经验性的党支部工作法,被上级党组织认可的,每一特色做法加5分。

 

 

 

工作成效

明显

4

党建工作的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创新成果获发表、批示、奖励或在大会作典型发言,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校级加1分。

 

 

 

荣获表彰

奖励

4

支部或党员获得与党建相关的表彰、荣誉,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校级加1分(相同内容只加一次,以最高加分为准)。

 

 

 

积极联系

服务群众

4

积极推进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党支部到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或党内活动,每次加2分。

 

 

 

党员群众

满意率

2

对党支部测评的满意率在90%以上,加3分。

 

 

 

合 计

120分(减分项100+加分项20分)

说 明

一、评分以工作台帐、原始资料、测评结果、现场查看结果为依据,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据的,视为没有开展该项工作。扣分不超过子项目分值,加分不封顶。

二、评级的方法为:基础项得分不低于90分,且总得分在95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基础项得分在80分以上的定为“合格”;基础项总分在80分以下,视为不达标。未达标的党支部必须重新申建。

三、党支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本年度支部党员不遵守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2)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一年来本党支部有严重群访事件的。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1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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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29 阅读: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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