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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检查考核制度

 

一、严格按学校教学工作检查要求,协助学校职能部门做好每学期的教学检查。

二、教学检查采取统一安排和随机听课,学生意见反馈与座谈以及教师相互评课等形式。

三、各教师在每章(专题)教学结束后要写出教学后记。

四、各教研室主任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领导汇报教学情况。

五、逐渐加大教改成果在考核中的奖励力度。

六、教师不得旷课或擅自调(停)课。

七、工作守时,认真组织教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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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2-17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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