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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外出考察学习管理办法

 

一、在外出考察学习前,必须取得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办好请假手续,并做好相关方案,包括活动计划与路线,经费预算,需要解决的问题,预期取得的效果等。

二、在考察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对方单位的相关制度、纪律和规定。

三、考察学习结束后撰写相关新闻稿和报告,并以不同的方式在学校和学院网站、教学部系进行报道和宣传。

四、考察学习可以以学院为整体组织或以各教学部为单位组织教师参加。

五、对于无故不服从学院考察学习工作安排的,学院将不再同意或安排其考察学习的机会。

六、教师外出考察学习的经费报销项目、标准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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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6-25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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