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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授课资格管理制度

 

一、授课资格准入

1.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新教师一年后须取得)。

2. 具备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

3. 原则上应当是中共党员(新进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

4. 学历和职称水平应当达到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授课资格退出

1. 教学能力低下,或者师德师风败坏,不能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者,中止或停止其授课资格。

2. 在学生评教、领导听课和同行评教中均属于较差者,学院责成其通过观摩同行教学、自费培训等方式提高教学能力。再次出现上述情况者,建议相关部门对其做转岗处理。

3.《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专兼职老师应具备上级要求的任课资格、条件。

三、兼职教师资格准入

1. 兼职教师教学资格审查按学校要求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2. 兼职教师试讲制度按学校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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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1-20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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