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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学习中心组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中心组成员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政治素质,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学习效果,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推动学院的改革、创新与发展。

第二条  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中心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以系部的改革、创新与发展为中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不断实践的主动性;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

二、中心组的构成与管理

第四条  党总支中心学习组成员:学院领导、党总支委委员、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系主任、教学部主任、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分团委书记、辅导员。

第五条  党总支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学习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精心研读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邓小平著作、江泽民著作,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一系列重要论述,加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领会和掌握,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七条  要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理论要同学习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大政方针。

第八条  学习高等教育的办学方向和教育规律,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等教育的文件精神和办学要求。学习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等教育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学习优秀党员和优秀教师模范事迹,学习他们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教学态度。

四、学习时间与组织形式

第十条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双周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每次学习由组长主持讨论、总结;如与学校其他会议、活动冲突,应自行调整,但必须保证学习时间。

第十一条  党委中心组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年度集中学习研讨8 10 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安排自学,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坚持自学,确保学习质量,中心组要定期对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二条  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要不断改进学习方法。集中学习要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研究讨论学校的改革发展与创新实践。可安排自由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也可按照专题,安排重点发言,集体讨论,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根据需要,集中学习也可以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学者以培训、辅导或组织观摩录像等形式进行。

五、学习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向组长请假),并由中心组组长在考勤表上注明原因。

第十四条  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不论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每个成员都要做好详细的学习笔记,包括个人的自学笔记,中心组的记录由总支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

第十五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材料包括:学习记录、考勤表。学习资料及相关文件,由组织委员负责整理和保存。中心组每个成员都要妥善保存好各自的学习材料和学习笔记。

第十六条  注重提高学习效果,中心组成员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善于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工作,解决工作和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每学期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年撰写一篇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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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22 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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