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为大力推进建设学习型高校,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每学期校历中双数周的周三上午为全院所有专任教师业务学习时间。各教学部(系)开展的教师业务学习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二、学习内容
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高等教育理论、方针、政策;中宣部、教育部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有关文件精神;国内外先进教育教学理论、方法、手段;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教育教学改革专题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有关文件和学习材料;其他兄弟院校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学校、院教学管理制度;学校指定的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学习内容。
三、学习人员
全院专任教师务必参加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不能请假,校内兼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相关教学部(系)组织的业务学习。
四、学习地点
全院教师集中业务学习地点安排在院会议室,各教学部(系)教师业务学习的地点安排在各个教学部(系)办公室。
五、组织方式
教师业务学习的组织方式可根据学习内容采取院、部(系)组织集中学习、集中研讨、专题报告或分散学习等形式。不拘一格,方式灵活,但求实效。
六、学习要求
学院及各系部按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学习,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和教研室活动记录,严格考勤。各系部的学习情况、会议记录等归入系部教学档案。
上一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试卷管理办法
下一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外出学习、参加会议、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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