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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几点规定

 

一、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远离高压线。特别要牢牢守住教育部颁布的师德建设“红七条”的底线,做一个受学生尊敬和欢迎的思政课教师,切实维护思政课教师的正面形象。

二、学院对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出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师德师风方面出现的问题,在考核、评优、晋级、绩效发放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和秩序。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知识性的有机统一,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基本要求。

四、对每学期学生、督导专家评教或教学检查中反映意见较大的教师,学院将采取谈话、减少排课、停课等措施予以处理;对不适合担任思政课教学的教师,报经学校同意坚决调整岗位;严重违规违纪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报经学校予以处分(处理)。

五、严禁以教师(导师)身份和职务便利利用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等不相关的工作或其他有偿服务。

六、教师要注重自身的言行举止,构建正常、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严禁邀约学生参加饮酒、到娱乐场所唱歌等活动。

七、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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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6-27 阅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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