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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试卷管理办法

   

考试试卷是进行教学质量检测和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评价的重要工具,加强试卷管理对于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成绩评价的公正性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试卷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试卷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命题与试卷制作

1.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每学期每一考试科目务必命制两套(A卷和B卷)试卷,每套试卷的题型、题量和难易程度应大体相同。每套试卷须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任务根据教学部系的安排,由任课教师或指定教师承担,命题完成后,由教学部系主任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试卷的统一印制。

2.出题教师要保证试题无知识性错误,试题的难易程度、覆盖面、区分度合理,题量适中,试卷结构和格式符合教务处的相关要求,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正确合理。

3.教学部系主任对试题质量负总责,如果发现出题教师所命试题与相关要求不符,可以要求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或自己进行修正完善。

4.从命题到试卷制作的各个环节都须高度重视试题内容的保密工作,一经出现泄密事件,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阅卷与登分

1.按照学校的规定,考试试卷原则上都应该实行流水阅卷。每一流水科目的试卷应由三个以上的教师担任阅卷任务,不允许一人全批全阅。

2.试卷评阅应该基本符合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把握的原则是“采意兼采点”。简答题、分析题和论述题等主观性试题请尽可能分步给出小分。每一位教师请在所批阅试题题号下的“阅卷教师”栏签名,并对该题的阅卷质量和得分负责。

3.任课教师负责所任班级的复查及总分合成,在相应的栏内签名,并对复查和总分合成的正确性承担责任。

4.试卷登分由科任教师负责。每一位教师负责登录自己所任课程班级的考试成绩,并对成绩登录的准确性负责。

5.登分完成后,任课教师负责按要求提供记分册、学生成绩分析评价表。统一由教学部系主任签名后分别装入对应班级的试卷袋。

三、试卷装订与保管

1.试卷装订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装订好的试卷应有试卷审定表、复查表、分析表、分数表、试卷等。

2.试卷分学期进行保管。同一科目有多本试卷的,应该对试卷按年份、学期、学院(含专业)进行进行分类。

3.试卷造册后由各教学部系集中保管。达到处理或销毁年限的试卷按学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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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2-05 阅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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