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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并于当天颁布实施。在《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国家安全和反奸防谍意识,根据省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校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反间谍法》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研究《反间谍法》宣传工作,及时规划、部署宣传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组织好《反间谍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重要涉密人员的反间谍意识,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国家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保密意识和政治警觉,营造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义务的工作氛围。

二、认真宣传。校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是以讲座报告、会议座谈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反间谍法》;二是以主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反间谍法》;三是教学学院可举办主题征文、主题摄影等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反间谍法》宣传力度;四是下载附件宣传资料,自行准备宣教制品开展《反间谍法》主题展览、书签发放、横幅悬挂等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力。五是校属各单位还可结合实际,灵活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自选动作”。

三、有关要求。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将把《反间谍法》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综治维稳考核的重要内容。校属各单位要制定活动方案,准备相关材料,在10月28日至11月2日,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宣传活动,11月1日当天掀起集中宣传热潮。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宣传工作的有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于11月3日中午前交至保卫处办公室。

 

 

湖南科技学院综治治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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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0-27 阅读: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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